《广州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

来源: 搜狐专栏
2026-10-29 05: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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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是广州作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城市的重要法治举措,旨在推动商事争议解决规则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条例首创“港资港仲裁、澳资澳仲裁”机制。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的港资、澳资企业在广州进行仲裁时,既可约定广州为仲裁地,也可选择香港或澳门作为仲裁地。这一制度有效回应了跨境企业对法域差异的关切,促进湾区争议解决规则深度衔接。条例强化湾区仲裁机构协同。支持南沙国际仲裁中心承担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秘书处职责,推动湾区仲裁机构共享仲裁员名册、联合制定统一示范规则,促进仲裁服务互通互认。条例提供专项政策支持。对在南沙工作的港澳仲裁专业人才,免征其个人所得税中超过港澳税负的部分,以吸引高端法治人才集聚。同时,为境外仲裁参与人员提供入境便利。条例优化港澳仲裁裁决执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与仲裁机构建立协调机制,优化港澳仲裁裁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流程,畅通立案“绿色通道”。此外,条例还细化了临时仲裁制度、完善仲裁保全程序、支持仲裁机构聘任境外人才。资金人才汇聚IPO密集排队全球投资者为何纷纷“锚定”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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