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是中国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日。当日,中国生态环境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程的十大案例”。十大案例分布在改革不同阶段,其中包括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某企业污染腾格里沙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某企业污染长江支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等。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突出反映典型案例对改革进程的重大影响。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某企业污染腾格里沙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青海省木里矿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系列案等赔偿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办理,为形成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奠定了基础。福建省泉州市某采石场非法采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打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衔接路径,全方位彰显各类办案创新机制对改革落地见效的助推价值。截至2026年7月,各地共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7.04万件,涉及赔偿金额超过355亿元人民币,办案规模持续扩大,推动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生态环境部、最高法、最高检有关部门负责人15日对记者表示,目前已有29个省份出台70余项包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良法善治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常态长效运行的根本保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成果先后纳入民法典和生态环境法典,标志着这项制度实现了从政策探索到法律规范的制度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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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发布:2026-10-29 04:43:35 更新:2026-10-29 04: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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