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再为十五岁少年免除处罚的“免罚金牌”保
7月24日凌晨,石河子大学文学艺术学院微信公
法律不再为十五岁少年免除处罚的“免罚金牌”保驾护航海口一中学学生因殴打同班同学导致受伤,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天刚泛白,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一小区楼道内传来一阵规律的敲门声。初三学生武某某揉了揉惺忪的双眼,缓慢打开房门,当看清门外站着的是身着警服的民警时,他的神情由最初的困惑迅速转为不安……今年1月9日凌晨上演了这样一幕。此前,仅因听闻对方“议论自己”,武某某便两次殴打同学王某。这一次,他面临的是不再只是批评教育据《法治日报》记者从海口警方了解,随着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15岁的武某某成为海口市首例在该法生效后,因涉及违法行为而被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少年两次对同学施以暴力殴打“我当时觉得,他就是在背后说我坏话。”在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海秀西路派出所内,武某某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内心想法。“我越想越气,就决定要给他点颜色看看。”据相关证据表明,1月4日23时左右,武某某在校内宿舍角落将王某堵住并实施殴打,时隔三天后的下午,类似情形再次发生。经查,武某某两次施暴致使王某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已构成轻微伤1月8日,在家长陪同下,王某前往海秀西路派出所报案,警方当即开展走访调查。()“我们首次登门时武某某不在家,次日清晨再度前往才找到他,起初他拒不承认,只称‘推搡了几下’。”民警符德儿回忆道过去遇到这类情况,民警往往只能开展批评教育。“有的孩子甚至产生了‘我未成年,法律就奈何不了我’的念头。”符德儿坦言年龄不再意味着“豁免”一切在今年迎来了转变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可适用行政拘留:一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二是一年内二次以上实施同类违法行为武某某的案件同时满足这两项条件。海口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民警魏征指出,武某某两次殴打同学并导致其出现轻微伤,这并非简单的“推搡”行为。“经综合评估,我们认为已构成‘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情形。”魏征表示记者从警方获悉,民警曾耗费近三小时与武某某进行交流沟通“你知道这次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吗?”符德儿在谈心时问道最初,武某某满不在乎地说:“我年纪轻,你们只能把我放了。”当民警向其逐一说明新法相关条款,并明确告知将实际执行10日行政拘留时,武某某的表情从最初的无所谓瞬间变为惊愕。最终,这名少年垂下了头“我……我真的不清楚,这次会不会真的被关进去。”他的声音微微发颤1月9日,秀英分局依照法律对武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推动实现惩戒与教育的协调统一在后续走访中,民警得知武某某父母早年离异,母亲长期在外务工,他由年逾七十的外公外婆照料。两位老人身体状况不佳,仅能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难以对孩子进行有效管教,而武某某正值青春期,缺乏必要的引导与约束“他的母亲长期不在身边,外公外婆虽想管教,却也无能为力。”“孩子经常旷课,在小区里闲逛到深夜。”在走访过程中,邻居向民警反映道学校老师证实,武某某性格较为敏感、孤僻,偶有冲动表现。“曾多次通知家长前来沟通,但始终难以取得有效交流,也无法实施有效管教。”班主任表示民警在调查过程中注意到一个细节:武某某两次动手攻击王某,均源于“听说”对方背地里谈论自己。警方分析,这种对他人的言论表现出的高度敏感,显示出武某某内心深处既渴求关注,又充满不安全感的心理冲突为此,海口警方协同教育部门与社区,持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加大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普及力度,对存在不良行为苗头的未成年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演变为严重过错“行政拘留并非最终目的,而是一种手段。”魏征指出,希望通过此次处理,使武某某深刻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后果,同时向社会各界尤其是未成年人传递明确信号:法律设有底线,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追责在魏征看来,“海口市首例”这一案例意义重大。“这向全社会释放出清晰的信号:未成年人保护并不意味着免除责任,对实施严重或多次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法律必须体现应有的惩戒力度。”魏征表示他同时强调,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责任,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都需高度关注其法治教育与心理疏导工作。未成年人自身亦须清醒认识到,唯有遵守规则,才能实现健康发展;只有心怀对法律的敬畏,方能走得更稳、行得更远稿件邢东伟翟小功SIM卡“炼金”视频走红专家警示私自提炼涉嫌违法